民眾出國搭機攜帶物品規定。圖/取自聯合報系
【本報台北訊】不少人出國還會帶備用的行動電源,但卻不知道行動電源與鋰電池都不可託運。航警局統計,今年7月桃園機場出境託運櫃台就查獲1萬500件託運行李違規放行動電源與鋰電池,平均每天有300多件違規。
今年3月桃園機場曾發生民眾行動電源不慎掉落,自燃竄火冒白煙。民航局指出,行動電源包含的鋰電池因安定性較差,若放置不當或品質不良,可能在搭機過程中短路引起火花甚至爆炸,嚴重影響飛航安全,因此不能託運。
民航局規定,打火機都不能託運,但可帶一個非防風型的打火機上機。航警局統計,今年7月在桃園機場出境託運櫃台,共查獲託運行李內有1501件打火機;另外隨身行李安檢查到防風型打火機或兩個以上打火機也有4107件。
航警局指出,有民眾會帶相機腳架或是自拍棒出國,根據規定,腳架或自拍棒收合的長度超過25公分必需託運;另外螺絲起子、六角板手、水果刀、指甲刀或是圓規、游標卡尺等,都不能帶上飛機,只能放置託運行李。
另外,民眾隨身攜帶瓶裝水或髮膠、噴霧,目前規定超過100毫升都必需託運,少於100毫升必須用透明的夾鏈袋裝好,才能隨身登機。航警局表示,民眾若被查獲有不得攜帶上機的物品,除了在安檢前拋棄,還可請安檢人員協助,用宅配方式寄回家。
航警局提醒,不少民眾在機場櫃台辦理報到後就趕著通關,若託運行李經過X光安檢時,遭查獲有不得託運的物品,航空公司還要派人四處找到持有旅客,才能打開行李檢查,可能會影響登機時間,呼籲民眾最好等到託運行李通過安檢,確認沒有問題再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