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輔助醫師人力不足,衛福部訂定「專科護理師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明確專科護理師可執行醫療範圍,新增表淺傷口清創、初次鼻胃管置入、非初次胃造瘻管更換、肋膜腔及腹腔引流管拔除、鴨嘴器陰道置入採檢體、緊急心臟整流術等。衛福部表示,均為危險性低的醫療,須在醫師指示下執行,最快明年一月上路。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鄧素文表示,不少醫院住院醫師召募困難,衛福部為了讓資深護理師輔助醫療行為,曾以函釋方式,讓專科護理師執行石膏固定、傷口拆線等,但一直沒有法律明文,發生醫療爭議等訴訟,護理師感到沒保障。
衛福部訂定專科護理師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草案,明定專科護理師可在醫師監督下執行的醫療行為業務範圍,新增多項涉及侵入性醫療。包括管路的處置,如非初次的腸胃造瘻管放置、移除,以及初次鼻胃管置入、鴨嘴器置入採集檢體(協助採集陰道細菌等)、緊急心臟整流術等。
草案也訂定,醫院針對常見疾病訂定「預立醫療流程表單」,如剛入院的患者,醫師可指定使用某一套醫療流程,讓專科護理師依照醫師指定流程進行、開立檢驗單。
鄧素文說,民國九十五年有專科護理師以來,目前通過訓練、考試的有五千人,其中高達九成五執業,原則上不管哪些醫療,由醫師處方、醫囑的原則不變,應該會有助提升醫療品質。
這項草案預計八月底前公告,衛福部強調會持續蒐集各專業醫師意見,最快明年一月上路,上路後每一季均會檢討專科護理師可協助執行的業務範圍。
基隆長庚醫院副院長簡榮南表示,衛福部這項草案,主要是配合長照法,很多須照顧的中風等年長者可能在偏鄉,若讓專科護理師經過醫囑後,可獨立完成危險性較低的醫療業務,對需要長照的患者很有幫助。
簡榮南舉例說,像初次腸胃造瘻管更換,其實只要由醫師指導下執行幾次,專科護理師應可勝任;不過,有些急性膿胸等患者,進行引流管拔除後,仍可能有膿跑出,較為危險,但對於慢性患者則危險性較低,因此,訂定範圍時,應考慮更詳細。
醫改會研究員李芸婷表示,衛福部草案可讓專科護理師輔助醫療業務範圍更明確,樂見其成,如果發生醫療爭議,只要專科護理師是在醫師醫囑、指導下進行的醫療業務,仍會由醫院、醫師等共同面對衍生醫療爭議的問題,對專科護理師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