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方政府有一奇特現象,每逢選舉就會有人情包袱,新上任的地方首長,會聘用一些選舉樁腳或自己的親信,一起進入地方政府。
這些人都不具備公務人員考試資格,約聘雇人員一旦進入地方政府各機關,往往一做就是三十年。
為了規避主計法規,許多地方政府都以業務費,而不是以人事費編列這些約聘雇人員的薪資,這也是此次苗栗縣政府被指責約聘雇人員過多,以致造成業務費過度膨脹的主因之一。
一個機關需要進用一定專業能力的約聘雇人員,無可厚非,但是不宜演變成每回選舉後,勝選一方酬庸的政治利益交換工具,因為這些錢都是全民埋單。
我國政府曾信誓旦旦地進行組織再造,將一些部會整併或裁撤不要的機關,以避免政府機關冗員過多,浪費資源,立意甚佳,但是中央政府在前面樽節支出,如果各地方政府在後面做選舉人情,聘用過多人員,不事生產,如此對我國地方財政赤字無疑是雪上加霜。
王有康(台北市/經濟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