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於二○一六年舉行總統大選,目前每天在報章雜誌電視媒體上,看到某些候選人、黨代表、學者、名嘴等,人人搖唇鼓舌,高談闊論,連對手的祖宗八代都批判鬥爭,無所不用其極,真是令人慨嘆,台灣的民主怎如此一個「亂」字了得。
在台灣,從早期戒嚴到發展民主制度,不過短短幾十年,好不容易至今,人民安居樂業,人人擁有一張神聖選票,這是大家的權利與義務,應該要珍惜,並且提升素質。
其中選舉是展現民主一個方法,不是靠謾罵、抹黑別人獲取勝利。選民以一票來決定全國的未來,選出自己認為的賢能者,讓他們有機會服務國家社會。因此人民可以作主的,千萬不要放棄這一票,更不要接受賄賂而汙衊了這一票。
在澳洲,我看到的選舉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也是人人要參與的。回頭看台灣的選舉,亂象紛紜,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現在提供一些澳洲選舉現象,供台灣選民參考:
選舉期間,沒有宣傳造勢,候選人必須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改革的措施,不是空泛談論為國民謀福利。這些內容會列印出來,發到民眾的信箱,或刊登報紙,或在電視上演講,全國一起評論。
投票是澳洲全民的義務,凡澳洲人民都要投票,所以各黨派之間不用花大量經費去鼓勵公民投票,從而提高選舉的公平性。由於澳洲選舉透明化,賄賂的機會比較小。
投票的方式非常多樣化,投票日期只有一天,無論身在何處,都可以去就近的投票站或以郵寄方式投票,如果不在本國,可以網路投票,障礙人士、不方便行動者也可以網路投票。
人人必須履行投票權。如果不投票,澳洲選舉委員會寄信查問你不投票原因,如果解釋的理由不被接受,就會被嚴厲處罰。一九九五年,罰款是五十元澳幣,現在提高到五百元。曾有人忘記投票被罰,損失不小。可見澳洲政府重視每一人的這一張神聖選票。
如果出國公務,選民事先向政府提出登記無法選舉或是在海外投票,如果沒有給選舉委員會回覆,事件將轉送至法庭作裁決,後果或許除被罰款外,在個人行為上也留下犯罪紀錄。可以說,這一票,是公民的義務與權利,不能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最近在《人間福報》,看到趙無任先生提出對選舉應有的觀念與素養的種種文章,真是最好的公民教育。如果大家轉載分享,人人選賢與能,選出最適當的人為民服務,那真是台灣人的福氣,也是真心愛台灣、為台灣努力。
這麼一份好報紙值得推薦,我們在海外只能讀電子報,大家應踴躍購買,贈送給政府人員、機關首長,甚至每個愛台灣的人都應該閱讀,共同為台灣播撒幸福安樂的種子。
吳曉芬(澳洲雪梨/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