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批准陳哲男與陳敏賢分別請辭國策顧問、總統府顧問,但筆者要提醒不能在風頭過後,再授予官職或酬庸的公營企業職務;此外,既然司法已在偵辦,「除惡務盡」正是挽回司法公信力的最佳方式,類如三國時期「捉放曹」的情節絕對不可以再發生,否則司法這道「正義的最後防線」將永遠無法取信國人。
三國時期吳蜀聯合,火燒赤壁大敗曹軍,曹操率殘部一路逃竄至華容道,名將關羽橫戈立馬攔在當前,曹操無奈下馬跪倒關羽面前,大講過去對待關羽的種種「恩惠」,終於讓義名動天下的關羽沉思良久,最後作出放其一條生路的決定,這就是著名的「捉放曹」。
然而,曹操為了逃命在情急之下對關羽「動之以情」,雖是權謀,但關羽念及「義」字而「放曹」,多少還有道義可言,但如今扮演關羽角色的司法人員,對涉嫌各項弊端的高官則不然,捉放之間全然為「利」、體察上意或聽命行事,嚴格來說在共犯結構、投鼠忌器下,能有多少司法人員甘冒大不韙,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
以過去的經驗,司法部門對涉案高官最後大都是「只查不處」,再說通過執法先「捉曹」,再由執法者自己來「放曹」的矛盾事,也並非只有司法部門才有,大到發展經濟、小到外勞管理,那一個部門、那一天不在上演此類矛盾劇?不難理解,在多數情形下「捉曹」是替國家代行法律意志,而「放曹」卻多半是利益使然,儘管這些利益通常並非國家或全民利益。
筆者相信類似「捉放曹」的事在外國也有,但在自詡為法治國家的台灣,脆弱的體系再也經不起司法破產。南韓在歷經一九九七年金融危機,在司法調查支持下調整經濟結構,居然查出幾千個違法事件,南韓的作法真的是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辦下去,如果南韓也玩「捉放曹」遊戲,恐怕近年來的經濟奇蹟不可能發生。
一千多年前的關公為一個「義」字,冒違抗軍令的危險義釋曹操,一千多年後的台灣,絕對不可以因「利」放了這些涉案高官,也不能容許有司法敗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