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態度 車禍不用花大錢消災

文/普玄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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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普玄

開車大半輩子,不管說技術有多好,總要隨時警惕自己小心。不小心發生車禍後,最怕要跟當事人「盧」好久,花錢又耗費心力,而我則是比較幸運的人。

有次在左轉時,一時沒仔細盯著車子前方看,結果等到向前看時,車子前竟出現一個人撞倒在引擎蓋上,蹦地一聲,嚇了我一大跳,心想:我撞到人了。

趕緊下車查看,幸好剛才左轉時車速不快,所以,被我撞到的這位仁兄意識還清楚,只是我車子的引擎蓋上凹陷了一大塊。

趕緊撥了一一九,在警察先生處理完之後,我隨著救護車陪著受傷先生一起到醫院,拍完X光之後,還好沒有骨折,只是從背部到手腳有輕微挫傷。我馬上包了六千元紅包,滿臉愧疚地跟受傷先生說抱歉,並強調這筆錢只是壓驚費。到了隔天,我特地去當初辦「強制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做出險紀錄。

之後,我幾乎每一、兩天就打電話慰問,詢問對方有沒有好一點,就這樣持續打了一個多月的電話,等到狀況稍有改善,才拉長間隔,約一個禮拜打一次慰問電話。

過了好幾個月,受傷的先生好得差不多了,保險公司也在這時問我們要不要和解,從來沒有過這種經驗的我,就約了三方(保險公司的人、對方和我)到派出所談和解。對方事先在電話中講了一些他的要求,當時,我努力記下來,但有些並不是很清楚。

等到派出所談和解時,一開始對方先拿出這幾個月來的醫療單據與他的薪資條,但因為他一直不願把他的「個人資料」影印給保險公司人員,說是「為了保護他的個資」,但保險公司人員又堅持要影印個人資料才能付錢,雙方僵持不下。

突然,保險公司人員話鋒一轉,對著我說:「那我就不管了,看你們兩個要怎麼解決就怎麼解決。」

我愣住了,剛剛不是還在談嗎?怎麼現在球就丟給了我呢?

於是,我很努力回想對方事先在電話中的要求,一句一句講出他的要求,包括他破掉的眼鏡、衣服和車禍後三天沒上班的薪水,還有最後一句:「不希望我再付任何一筆錢。」

保險公司人員一聽,態度馬上轉變,拿出紙和筆,依對方要求,先打個折,計算出一個金額,又乘以二,當作保險賠償金。由於對方不提供個資,無法轉帳,所以,這筆錢就由我先代墊,保險公司日後再匯給我。我領了錢,交給對方後,整個和解就算告個段落。

等保險公司人員離去,被我撞到的先生還特地跟我說,還好我記得最關鍵的那句話,因為那句話明白表明他的基本立場,也就等於我倆事先的共識。不然,就算這次和解失敗,將來和保險公司一起上調解委員會,到最後,保險公司還是得賠這些錢,所以才會這麼乾脆。

事後想想,可能是因為我撞到對方之後,就一直不斷打電話關心,才會讓這位先生只要保險公司負責就好,而不再找我索賠。

反推當初在談和解時,那位保險公司代表的態度,可能也是事先演練好的話術,也就是先讓談判破局,再來看我和對方如何收拾,只是做夢也想不到,對方和我已先有了共識。

所以,總而言之,就算發生車禍,也要勇於面對,不要肇事逃逸。只要用真誠心去關懷受傷的對方,人同此心,對方又怎會提出不合理的索賠呢?反正都有投保強制責任險。像我這樣,算是遇到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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