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於離島、偏鄉的老師開始予以重視與關懷,日前提出因應之道:其一為穩定偏鄉師資,規定教師同校任滿三年才能介聘他校;其二是研議額外給偏鄉老師津貼、改善教師宿舍、減輕行政負擔,鼓勵更多老師留任偏鄉。
基本上於法、於情,中央這個決定是完全正確的,但就師資源頭做因應,其實還有可行辦法。
現行離島、偏鄉之所以會留不住老師的原因,即便是這些地區給予最好住宿環境與加給,如果他們因為家庭與繼續在職深造的需求,任滿三年才能介聘他校,應該只是他們忍耐的底線,或許這就是合格老師出缺關鍵吧!
可以換個角度解決問題:其一、從師資培育開始著手,根據全國離島、偏鄉所提報給教育部近十年的師資需求,一律以公費提供四年學雜費,等畢業後予以分發。
其二:與一般大學教育師資班學生簽服務合約,如果有意願者超過所需,除了要透過例行教師資格考外,另一種形式的合格教師甄試,也是檢覈必要過程,分發到離島、偏鄉第一年算實習,連續服務三年後才能請調。
其三;則是改以全國離島、偏鄉聯合甄選合格教師,依考試分數與志願分發,所有之權利與義務根據最新法令為之。
由於流浪教師未見遞減,教育部若能因勢利導,如何在有效的師資培育與甄選過程,提供有志當中小老師的準教師選擇,相信會比只給利誘來的務實些!
林泉利(新北市/退休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