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撿拾珍貴漂流木,未來可能觸法。內湖漂流木案引發外界關注撿拾漂流木相關規範,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森林法》修正草案,畫「紅線」規範民眾不得撿拾十二類珍貴漂流木,侵占者將處最重兩年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罰金。
「山老鼠」盜伐林木,製造「假漂流木」牟利事件頻傳,但現行規定,撿拾漂流木並不違法,引發爭議。
農委會林務局五月公告,中央認定的「貴重木」包括十二樹種,包括:紅檜、烏心石、 牛樟、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巒大杉(香杉)、南洋紅豆杉(台灣紅豆杉)、櫸(台灣櫸)、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未來立法院若三讀通過修正案,上述樹種漂流木將禁止撿拾。
官員指出,目前對侵占珍貴木材多以刑法侵占漂流物處五百元以下罰金,難有嚇阻效果,因此修法草案特別新增,侵占貴重木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