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飆高與溫室氣體減量壓力,讓世界各國不得不把希望寄託在新世代能源,特別是再生能源上。二○○三年非核家園大會為台灣訂下「二○二○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占總容量百分之十二」的目標,同時決議要求經濟部提前在二○一○年讓再生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比率達到百分之十,隨著時間流逝,經濟部坦言要達目標很困難。
再生能源是指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等可以永續利用的能源。
經濟部自二○○○年起展開再生能源示範推廣計畫,提供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光電示範系統、風力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以實質的經費補助鼓勵民間參與再生能源產業,至今成效有限,且面臨發展瓶頸。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二○○五年台灣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共有慣常水力發電一百九十萬九千七百瓩、生質能發電九萬九千一百瓩、廢棄物能發電六十一萬一千瓩、太陽能及風力發電二萬四千九百瓩,合計二百六十四萬四千七百瓩,占總發電裝置容量百分之六點一三。
這個數字看似距離再生能源發電容量配比百分之十的目標不遠,但台灣發電裝置總容量年年攀升,要達目標,難度很高;若要達目標,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至少須達五百一十三萬瓩。
在發展中的再生能源種類裡,現階段台灣發展得比較快的是風力發電,太陽光電、生質能則是加緊追趕的潛力股。按照經濟部規畫,風力發電將肩負較大比重,其次是水力發電、生質能發電和太陽光電。
經濟部表示,二○一○年台灣必須設置二百一十五萬九千瓩的風力發電容量,約可帶動一千億元風電市場商機。屆時每年可用風力發電五十七億四千萬度,若以收購價格每度二元估算,價值一百一十四億八千萬元,能源貢獻度可達一百四十二萬九千公秉油當量,每年可減少三百四十四萬六千噸二氧化碳排放。
為了鼓勵民間加緊投入再生能源發展,業界期待政府提高再生能源發電收購價格。經濟部表示,相關設置補助與收購辦法等配套措施,將由已完成初審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