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羅東有位李小姐因感冒去看醫生,路邊停車時後視鏡碰到凸出的老舊廣告看板,因沒有損壞,未向廣告牌主打聲招呼,看完診就逕自離去。
豈知近中午時分,卻來了三輛派出所的巡邏機車,強要她把車開到派出所,而且態度蠻橫。
原來違規放置的廣告牌是一家牛仔屋所有,雖未損壞但因李小姐未致歉,就抄了車號要隔壁的派出所幫忙查車主,以出口怨氣,警察要屋主備案,但屋主認為沒有損壞不想報案,然而,派出所卻調派三輛巡邏機車強要押人車,而且派出所副主管態度強橫。
我終於明白,牛仔屋女屋主無報案意思,派出所員警竟只為了幫隔壁商家女屋主出口氣,而仗職權強押百姓,這就是我們所稱「人民保母」的行徑,最後還是縣議員看不下去,才出面痛斥員警欺人太甚、目無法紀。
我終於明白,社會治安之所以愈來愈糟,人民生活環境之所以危機四伏,不是歹徒有多大能耐,或宵小有什麼通天本領,而是員警不務正業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