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獲票選為宅男女神的藝人楊又穎,疑因不堪網路霸凌而自殺。這已不是因網路霸凌而自殺的第一個案件,只是這次的受害者是著名網模而受到重視。
網路溝通平台的發明,造成通訊和傳遞信息的方便,但因可以匿名發表,也出現了一些謠言以及對別人宣洩不滿、惡毒的仇恨語言。由於其他網上朋友有時未加查證就按讚,或隨之附和,這些攻擊語言就如流水般四處流竄,對當事人形成龐大的壓力。
要追究網路霸凌責任,的確有困難,所以當事人要勇於起身反駁、捍衛自己的名譽。
我認為NCC應與法界共同制定網路使用規範和倫理,對已違反法律,如公然侮辱、公然毀謗、隨便洩露他人隱私、亂貼他人照片等,都應訴諸法律或協助當事人提告。
對游走法律邊緣的諸多不當言論,也應提醒或警告網路平台管理者自律,甚至於有權公布匿名者的本名等。
各級學校也應多開設網路使用倫理的教育,提醒大家不要在網路上肆意而為,以免觸法。
我們樂見網路做為資訊或知識的傳播利器,也遺憾它成為「黑特族」霸凌別人的工具。
中玄(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