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認是情場上的高手,但是,高手最近卻灰頭土臉。要怪,就怪那個送花工及花店的老板。
向來,各家弟兄們每每聽我解析追求異性的高招,都是一臉的羡慕。因為再怎麼谷底,我身邊也至少有兩個女朋友。
情人節到了,當然要對女朋友表示一下。到了一家新開的花店,口袋裡雖不太厚實,還是花上八十元人民幣買一束九枝玫瑰,寫上最鍾愛的女朋友寶寶的名字、地址、電話號碼。
想想,還有另一位女朋友紅紅,雖然看起來難免要分手,但畢竟曾經好過,不就八十元錢嗎,為什麼不順便也送上一束?於是,又寫了前女友的姓名、地址、電話。
回到公司,心裏美美地等著女朋友們打電話來說些嗲嗲的話。
電話如期響起,是寶寶的電話,但寶寶說劈頭就說:「謝謝你的花。但紅紅是誰呀?」
什麼,紅紅?寶寶怎麼知道紅紅?一瞬間,我的腦袋一片空白,一句話也答不上來。
氣急敗壞去找花店的老板,送花工振振有詞道:「當然得讓她簽個名,萬一送錯了怎麼辦?」可惡的是,送花工告訴寶寶說:兩束花是同一位先生送的。
更糟糕的是,送花工還讓寶寶記下了紅紅的電話。於是,寶寶冒充花店老板,問紅紅收到柳先生送的花沒有,紅紅據實而答,然後,寶寶問:「他是我男朋友,你知道嗎?他為什麼送花給你?」
即將成為前任女友的紅紅幸災樂禍地回答說:「我也是他的女朋友呀。」就這樣,兩位美眉取得一致意見:「這位柳某人,不是個好人。」於是乎,今年的情人節,我只好一個人孤獨地聽歌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