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內十三家GMP藥廠把食品級的碳酸鎂與碳酸鈣,直接當藥品主成分,昨天遭食品藥物管理署開罰。
前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認為,「就算是賣(原料)的人搞不清楚,藥廠自己也應該清楚(違法)。」
碳酸鎂與碳酸鈣可以被當作藥品主原料,也可以拿來做為讓藥品成形並改善色澤、口味的賦形劑;包含葡萄王生技等知名藥廠,昨天遭食藥署查獲使用的是食品級的碳酸鎂與碳酸鈣製藥,而不是藥品級的主原料。
康照洲表示,藥事法已經明訂,藥品主成分的原料都必須要有原料藥許可證,業者賣給藥廠可能不知道這些成分到底是要拿來幹嘛,但製藥廠對這個規定應該心知肚明。
康照洲表示,食品要求安全營養,藥品除了安全外也必須具有療效,兩者各有不同規範;他說,藥品使用食品級原料是否會降低療效,這些問題已經不重要,藥廠違法就是違法。
前藥政處長、現任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黃文鴻也持相同看法。
黃文鴻表示,世界主流的藥品管制制度,就是「源頭管理」,只要有不該進入生產鏈的原料進入生產,不管最終產品檢驗是否合格都是違法。
對於外界批評食藥署的GMP破功,黃文鴻緩頰說,碳酸鎂與碳酸鈣因為用途多元,可以當作主成分或賦形劑使用,才會發生類似問題,如果是阿斯匹靈或抗生素這類成分明確的藥品就不會發生。
「GMP需要改進,但不是破功。」黃文鴻表示,政府查驗是隨機抽樣,這麼多藥品與原料不見得會被抽驗,過去也沒有資料顯示要注意碳酸鎂與碳酸鈣這類化工品,這次事件相信食藥署以後會列為稽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