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本周四行政院會將通過水利法、自來水法修正草案,除了針對工業大戶,將耗水費的課徵入法。為鼓勵源頭省水,也針對廠商,生產販售新裝設的家庭用水設施,如馬桶、盛水器具等,要有節水設備與省水標章。
經濟部所提自來水法修正草案版本,增訂未來販售及新裝設用水器材,應具政府審定合格的省水標章,審查討論時,有人擔心過去已經購買的馬桶,會不會也要求禁用?
行政院跨部會議討論結果,決定不追溯,也就是禁止廠商生產沒有省水標章的馬桶,但不禁止人民使用。從源頭管理,但不強制民眾使用省水器材,以達到省水的目的。未來若家中全面換裝省水器材,預計可讓每人每日省水五十五公升。
其次,行政院也修正水利法修正草案,增訂開徵耗水費的法源。行政院官員說,對產業用水一千度以上工業大戶,開徵百分之十至三十的耗水費,經濟部並增訂用水計畫書審查機制,未來每天只要用水達三百噸以上新開發案,都要經過審查把關。
有關移用農業用水,經濟部原提議,允許農業節約水源調撥移轉登記出售供工業使用,由於牽涉水權,擔心衍生更多紛擾。因此移用農業用水彌補工業用水不足,行政院原則依現有機制「不予變動」,如有必要再洽商,並採行補貼機制。
有關耗水費的開徵日期,行政院原有意明年元月一日施行,但入法後,水利法修正案何時完成立法程序,掌握在立委手中,實施日期視法案通過後決定。
政府對工業大戶開徵耗水費,對象為每月用水量大於一千度的用戶,受到衝擊預定的有五、六千多戶,集中在石化、電子、鋼鐵業等六大產業。據了解,耗水費的開徵主要分三級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