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有在長途旅行,臨時想找著地方「方便」,卻偏偏前不著村後不著店,不得已就只得找個人煙罕至的所在「將就方便」起來,卻不知道如此行徑,已觸動了法規「敏感的神經」。
最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有一則判例,將一位在高速公路路肩方便的人,判以三千元罰鍰!理由為:高速公路的路肩為提供車子拋錨、或萬一發生緊急意外等情事,雖然「尿急」也屬「急事」,卻不能算是路面上的緊急避難行為!
為避免路上尷尬,建議大家上路前最好各自打理「輕便」,並在行進中多聽收音機,以掌握路況,祝福大家行路平安順暢。
【為了提供更多大家關心的交通話題,本專欄與台北市交通大隊和台北廣播電台「台北Easy Go」節目(FM93.1周一至周五18:05 --1900)合作,每周二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