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妹加盟的「天使搖滾」歌舞團來市裡演出,她特意打電話要妻子取贈票,讓我們一塊兒去。還強調說,有她好幾個節目,讓我們一定去捧場。
聽說去看自己最喜歡的三姨的演出,女兒非常興奮,一個勁地催我們早點出門。但妻不慌不忙,邊整理東西邊嘟噥著:「礦泉水、雨傘、門票,還有女兒的高跟鞋……」說著把東西一樣一樣扔進了手提袋裡。
我感到納悶,問她:「水是喝的,傘是打的,那帶高跟鞋幹什麼?」她翻了我一眼,說:「當然是穿囉!劇場有規定,一米以下兒童不讓進,女兒穿上高跟鞋才夠一米。」
「那,讓她直接穿上去不就得了!」我暗笑妻子昏了頭,竟把簡單的問題弄複雜了。誰知她聽了冷冷一笑,說道:「那可不行!一會兒坐公車時,高一米就得買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