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清朝末年重臣左宗棠,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等要職,任高官二十餘年,死後留給兒孫的財產,據左宗棠的曾孫左景伊在《我的曾祖左宗棠》一書記載,左宗棠死後,四個兒子每人只分到五千兩銀子,合計二萬兩,還不到左宗棠一年的薪資,真是匪夷所思。
《羊城晚報》報導,治軍、治家甚嚴的左宗棠過世後的財產分配,根據《我的曾祖左宗棠》記載,方知他留給兒孫的財產,出乎意外少。
左宗棠一生經歷了湘軍平定太平天國、洋務運動、同治陝甘回變、清軍收復新疆之戰等重要歷史事件,為清末重臣,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大學士、一等輕車都尉等職,封二等侯,死後獲贈太傅,謚「文襄」。
左宗棠任清朝高官二十餘年,每年的養廉金(清朝官員薪資較低,在本俸外加給的一種收入)有二、三萬兩銀子,另外還有例規等灰色收入。按理,他死時留給兒孫的財產不會少。
不過,左宗棠六十八歲便立下遺囑,「我廉餘不以肥家,有餘輒隨手散去。」
年譜中記載:光緒三年(一八七七年)六月,山西、河南大旱,陜西及甘肅慶陽發生饑荒,公(左宗棠)倡捐養廉銀萬兩。同治元年(一八六二年),他給兒子寫信:「念家中拮据,未嘗不思多寄,然時局方艱,軍中欠餉七個月有奇,吾不忍多寄也。爾曹年少無能,正宜多歷艱辛,練成財器,境遇以清苦淡泊為妙,不在多錢也。」
左宗棠不僅教導子弟儉樸度日,自己也過著儉樸的生活。當了督撫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窮冬猶衣縕袍」。他將多餘的錢隨手散去,除救濟災民和貧苦族人外,也做了許多公益事業,如修城墻、辦書局、書院、資助西征軍糧餉…。
左宗棠常以「不欲以一絲一粟自汙素節」告誡自己。傳說一次有位下屬拜見,臨走時留下了一罈泡菜,他見禮物不貴重,也就收了。客人走後,家人打開罈子一看,原來是一罈金子。左宗棠立即命人將客人追回,將「禮物」退回,還批了一頓。
又有一次紅頂商人胡雪巖在上海送給他禮物,其中有一架金座珊瑚頂和兩支人參,他將這兩件貴重禮品退還給胡雪巖,只收了一些食品。
他經手的西征軍餉逾幾千萬兩銀,但不貪不占,連按官場例規享受的補貼,也一概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