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現形記》是清代一本諷刺官場文化的小說,書中揭露官員們的惡形惡狀,把那些骯髒醜事巧妙地掀了出來,看來政府官員貪污行賄、寡廉鮮恥的行為,可不是現代人的專利。
帑,讀作ㄊㄤˇ,是錢財的意思。巾部的「帑」和子部的「孥」,長得很像,「孥」讀作ㄋㄨˊ,是子女的意思。
從前沒有孥這個字,於是借帑來表示,後來便把帑下面的「巾」改成「子」,造了一個新字「孥」。但是後人將兩個字混用,所以帑與孥的讀音與意義可以互通,只是帑比較常用在錢財的意思上,而孥則表示子女的意思。
在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中:「帑,金幣所藏也。」原來帑的本義是放錢財的地方,後來才衍生錢財的意思。公家的錢財就叫做「公帑」、「國帑」,例如:最近政府力行節儉的美德,大力鼓吹公帑應該花在刀口上。
反過來說,私人的財產難道就叫做「私帑」嗎?《新唐書.王←傳》提到:「故←迎帝旨,歲進錢鉅億萬,儲禁中,以為歲租外物,供天子私帑。」由此可知「私帑」可是君主私有財物的意思。
有錢的政府可以進行建設,推動國家的進步,但是沒有錢的政府呢?在《宋史.喬行簡傳》中有「今百姓多垂罄之室,州縣多赤立之帑。大軍一動,厥費多端,其將何以給之?」這句話是說百姓住的房子是家徒四壁,州縣政府的財庫是赤立,赤立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赤字」——負債累累的意思。宋代是歷史上最積弱不振的一朝,從這「赤立之帑」可見其財政的空虛,沒錢當然無法引領大軍抵抗外侮。
最後說到,古代刑罰中最慘絕人寰的莫過於「株連九族」,就是一個人犯罪,整個家族一起砍頭,在漢盛世「文景之治」中,就有一項德政,政府明令禁止這種刑罰,在《史記.孝文本記》記載:「罪人不帑,不誅無罪。」就是說一個人犯了罪,他所受的刑罰不會牽連他的子女,也可寫成「罪人不孥」。
現在的刑罰和古代的比較起來可就仁慈多了,否則接連不斷的弊案,那些侵吞公帑的公職人員們,可就不是記過申誡或者免職就能了事的呢!
(商周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