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國內的女性薪資普遍低於男性,根據主計總處調查顯示,去年全年女性薪資平均為四萬二千四百八十一元,男性薪資平均為五萬一千四百六十四元,女性薪資為男性的百分之八十二點五五。依男女薪資差距計算出今年的「同酬日」為二月二十四日,也就是女性要掙到男性去年的工資收入,須比男性多工作五十五天,才能賺到同等年薪。
一九五○年代末期起,歐美各國相繼通過兩性同酬法案,盼縮小兩性薪資所得過大的差距。國際職業婦女協會在一九八八年發起「同酬日」運動,歐盟二○一一年首度訂定「同酬日」,台灣次年跟進,當年公布的同酬日為三月五日。「同酬日」出現得愈早,代表兩性薪資差距越小。
勞動部統計處解釋,「同酬日」的計算,是假設一位男性在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賺取的一整年薪資,女性需要再持續工作至隔年的日期,才能賺到與男性相同的年薪,該日即為同酬日。同酬日的計算公式,是將兩性薪資差距的百分比乘以全年的日歷天數,以去年男女薪資差距為百分之十五,乘上三百六十五天計算,四捨五入後得出五十五天,因此今年的同酬日是二月二十四日。
勞動部統計處表示,近十年台灣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二○○四年的百分之二十點三下降至二○一四年的百分之十五,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五點三個百分點,並減少二十個工作天數。
若與國外相較,台灣歷年來兩性平均薪資差距都比美、日、韓等國還小,去年台灣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百分之十五,遠低於日本的百分之三十三點五、韓國的百分之三十點八、美國的百分之十七點五;台灣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五點三個百分點,也高於日韓美等國。而去年的同酬日是二月二十八日,今年為二月二十四日,等於又向前推進了四天。
勞動部指出,每年公布同酬日,是希望全國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平均薪資差距而努力,只不過長期以來,兩性平均薪資仍受工作性質、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影響,而出現差異。
婦女團體則指出,女性進入職場後,易因結婚生子扛起照顧家中老小的責任,不僅升遷受阻,還有人因回歸家庭而中斷職場資歷,加上女性高階主管比率比男性低,薪資水準被拉開,當然「薪」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