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黑心油事件的主角魏應充羈押一百零三天後,上周以一億元交保,社會譁然。檢方抗告成功,昨天下午裁定魏應充以三億元交保。
這個交保事件勢必再次引起社會議論。事情背後是法律的裁量權,加上小老百姓的心情運作。然而,問題不是一億元和三億元的「數量」差異,而是基於「可以交保」與「不可以交保」之間的抉擇。
如果交保不合乎群眾情感,卻算合理、合法的裁決,那麼法院提高加交保金的用意何在?是因群眾聲音所致?那麼我們就應慎重地探討,群眾聲音的理性與非理性對社會的影響。套一句柯P語錄來論,台灣社會正處於「自己的社會自己救」的氛圍裡。這種現象的理解不成問題,是對於公權力的不信任,也是受害心情的充分表露。
但在事件進行中,如何讓群眾生活更為有品質、更為有保障?才是黑心油受害後的省思重點所在。魏應充的牢獄之苦,無論如何加大,也無法減損受害群眾的傷害與委屈。怎樣從失去的災難中找回公平正義與日後幸福,才是重要的焦點。我們需要正視的是,社會可能引發「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態,及「多數暴力」的懵懂躁動。
「以牙還牙」、「多數暴力」不僅對法律裁量結果無補於事,更可能在不經意之間形成不良的教育示範,於是我們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就會更龐大與沉重。對黑心油事件的法院裁判,需要多加關心與省思的問題,反而是群眾「量化的迷失」了。
楊秀宮(高雄市/樹德科大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