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日前以1億元交保,遭台中高分院駁回,彰化地方法院今天重開羈押庭,法官重新裁定魏應充以3億元交保,確定可以回帝寶過年。頂新表示,內部還在討論相關回應情形。
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於1月28日獲1億元交保後,引發外界不少批評,彰化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昨天裁定發回,並在今天重新召開羈押庭,檢辯雙方攻防火力全開,不過最後裁定維持交保,但交保金由1億元加碼至3億元,至於同案另3名被告,前頂新製油公司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前頂新製油公司總經理常梅峰,仍以50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魏應充身價高達24億美元,1億元新台幣保釋金只占千分之1.3,根本微不足道。審理中也確實發現許多勾串疑點,被告與證人避重就輕,有如「三人成虎」,試圖造成「就是這樣」的事實。不過魏應充今天出庭時再三強調,從小在彰化永靖鄉長大,對台灣有深厚的感情,獲交保都有按時報到,絕不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