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彰化地院上周裁定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以一億元交保,彰化地檢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昨天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彰化地院今天上午九時十分開庭審理,魏應充會不會回看守所過年,將成為關注焦點。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錫麟提出撤銷交保裁定的二大理由指出,本案案情複雜、被告眾多,原審未詢問全部證人,就認定魏應充等人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准予具保停押,尚嫌速斷;且本案具有高度公共利益,魏應充等被告恐有逃亡、串證之可能性,原審具保停止羈押裁定,是否有防止其逃亡之拘束力、具保金額是否適當,仍有考量空間。
彰化地院發言人李進清表示,尊重高分院裁定,原本今天要針對頂新案開審理庭,審理庭將往後順延;今天的延押庭將傳喚魏應充、陳茂嘉、楊振益以及常梅峰等人,以釐清有無羈押的必要性。
在抗告第一階段成功後,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指出,樂見這樣的結果,也希望發回一審重新審理時,法官能夠審酌相關事證,裁定被告等人繼續羈押,以讓案件後續能夠順利進行。
彰化地院審理頂新黑心油案於一月二十八日第二次開審理庭時,法官以創下國內第三高交保金額的一億元讓魏應充交保,魏家還替同公司的同案被告常梅峰、陳茂嘉各支付五百萬元交保金;另一被告越南大幸福油廠的負責人楊振義也隨後籌錢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