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拉姆薩世界溼地日」,內政部長陳威仁(左)特別帶領前立委張曉風(右)等人,前往台北關渡自然公園溼地參訪,並在現場宣布《溼地保育法》正式施行。圖/屠惠剛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環保團體催生多年的《溼地保育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已經一年半,昨天終於正式實施,全國八十三處大小溼地將依該法管理。
內政部長陳威仁昨天邀朝野立委、營建署官員、雙北相關首長與法案催生者前立委張曉風等人,一同搭乘藍色公路渡輪至關渡自然公園,觀賞淡水河流域溼地,並宣布二月二日為全國溼地日,與「拉姆薩世界溼地日」為同一天。
未來全台溼地保育建立國際、國家和地方級的分級管理制度,營建署目前核定的「國際級溼地」,包括台南曾文溪口溼地和四草溼地兩處,「國家級溼地」有四十處,「地方級溼地」則有四十一處,全台溼地總面積高達五萬六千八百五十公頃。
溼地法上路後,台灣的重要溼地將可受到法律保障,畫分標準也會重新評估。例如與國光石化開發案有關的彰化大城溼地,及全球瀕危動物黑面琵鷺每年冬天都會到的台南七股溼地,未來都可依法受到保護,讓溼地不再只是保護瀕危動物的附屬品。
金門慈湖、彰化大城等溼地,日前有居民抗議溼地法將阻礙原有農漁業生計。陳威仁表示,該法不同於以往嚴格的禁止與限制,將以「明智利用」為核心精神,針對不同特性的溼地,因地制宜訂定管理策略,並尊重民眾的既有權利,如目前種稻、漁撈、水產養殖等現況使用,不會因此而改變,在民眾權益、地方發展及環境保育之間尋求最佳的平衡點。
他也舉台江溼地的虱目魚淺坪養殖與黑面琵鷺共存為例指出,這種模式就很值得參考。未來也將推動「溼地標章」制度,針對環境教育、生態旅遊、農漁產品、文創產業及其他對溼地環境友善的產業核發標章,推廣溼地保育及增進地方收益。
內政部補充說明表示,該法實施後,將依法評定劃設重要溼地並依保育利用計畫有效管理,開發或利用行為若會造成破壞或衝擊時,則循開發迴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機制,營造對於溼地友善且妥適利用的環境。營建署也將於二月底前完成「重要溼地設施及工程規範手冊」,針對相關設施建議適當的規畫設計方式以減輕衝擊。
營建署長曾大仁則說,溼地與森林、珊瑚礁並列三大生態系統,作為漁業資源孵育地,並具有提供調節氣候、滯洪防災、水質淨化、灌溉用水等多重功能,尤其是高度生物多樣性指標亦代表「宜居性」,在氣候變遷、社區生活經濟及災害防救等方面,具有無可取代的地位與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