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消保處調查年菜型錄是否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抽查10家業者的年菜型錄,只有2家過關,其他8家有缺失。
消保處日前蒐集大潤發、家樂福、愛買、全聯、松青、頂好、OK、7-11、全家、萊爾富等10家業者年菜型錄,檢視內容物、食品添加物、數量與淨重規格、有效日期、告知7日特殊解約權、製造商、委託食品廠製造等7項標示是否違規。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表示,有效日期標示合格業者則是全聯、OK、7-11、全家、萊爾富;其中頂好的年菜型錄部分食品項目未標示,大潤發、家樂福、愛買、松青則完全未標示;在告知7日特殊解約權部分,合格的業者是家樂福、全聯、頂好、OK、7-11、全家、萊爾富。
內容物名稱標示合格業者,分別是大潤發、全聯、OK、全家、萊爾富;在食品添加物名稱標示部分,合格業者只有OK、7-11、全家。
有沒有完整揭露製造商、委託食品廠製造等項目,合格的廠商為全聯、松青、OK、7-11、全家、萊爾富。
告知商品交付日部分,合格者只有大潤發、全聯、松青、頂好、OK、7-11、全家、萊爾富。數量及淨重規格標示部分,僅頂好少部分食品未標示,其餘9家業者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