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第三方支付草案三讀通過,非金融機構未來可循相關專法、承作第三方支付方向。但國內七家金控早轉彎,鎖定「金流」與成立「第三方支付平台」,雙管齊下,透過第三方支付先搶國內上兆電子商務、大陸上億用戶商機。
據統計,二○一五年台灣電子商務產值上看一兆元,大陸單家電子商務的使用戶則超過上億名,金控業者紛紛出手搶攻商機。包括新光金、元大金、玉山金、永豐金、中信金、第一金、華南金等金控都已經開始接觸第三方支付市場,其中不少金控陸續與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合作,拓展國內第三方支付市場。
銀行業者指出,乍看第三方支付專法過後,未來可能會有PCHOME、YAHOO等網路業者來搶市場,但實質上網路業者最後還是得把從消費者那裏獲得的錢、往銀行戶頭送,銀行「金流」角色並沒有改變。
若以金流為主,銀行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可吃到的金流商機,包括境內與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