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計成本幾乎撒下天羅地網,準備捉拿王又曾夫婦到案,值得肯定,而且朝野就此沒有爭議,假設對每一件權貴犯罪案件的處理,都能比照王又曾模式,全力設法緝捕的話,那必會發揮整肅綱紀的效果,相信這是多數人的期盼。
不過,對第一家庭的涉嫌貪瀆案件,執政當局似乎想網開一面,不但給予禮遇,府院黨也想盡辦法,希望藉由聲請釋憲,達到延滯訴訟目的,律師團並配合府院黨的節奏,刻意拖延訴訟,雙方猶如演雙簧。
民間的順口溜:「有關係就是沒關係,而沒關係就是有關係。」王又曾夫婦曾朝野黨政關係良好,可是淪為通緝嫌疑犯後,原本與他們關係良好的黨政要員,紛紛撇清關係,因而政府可在沒有包袱下全力緝捕。
但是法諺有:「相同的事項,應該相同的處理;不同的事項,應該不同的處理。」同樣屬權貴犯罪案件,不能僅對王又曾夫婦大張旗鼓,而對第一家庭及第一親家輕輕放下。希望有一天第一家庭的成員,能就涉嫌的國務機要費等案件,遵守法定的訴訟程序,不再享受特權,那麼我國才算是真正的法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