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愛滋感染者未來也能接受器捐,條件是病毒量要低到幾乎測不到、規律治療、有免疫力,也不能罹癌或其他嚴重感染疾病,便能成為等待者。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對於新制仍需開會討論,下月初將做出結論,再經公告等行政程序,仍需一段時程,透過新制盼鼓勵感染者積極就醫。
過去愛滋感染者器官捐贈一直被視為禁忌症,近日衛福部、愛滋學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等單位都開會討論感染者器捐,目前已有共識,為顧及感染者醫療人權,擬開放感染者成為器官捐贈等待者。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分析國際文獻顯示,感染者接受器官捐贈的存活率並沒有比較好,不過捐贈前提是需規律接受治療超過6個月以上,要有一定免疫力,CD4大於200單位、體內病毒量要小於50,幾乎測不到病毒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