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參加演唱會時,會手舉螢光棒助興。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當各縣市競相舉辦跨年晚會、演唱會時,螢光棒成為民眾助興利器,但是螢光棒具有毒性,環團認為,環保署宣導少用還不夠,應將螢光棒強制列為回收項目,若民眾隨意棄置螢光棒,應比照廢棄物清理法處罰。
螢光棒近年很流行,不論是棒球賽、演唱會、選戰、KTV歡唱、喜慶場合,甚至夜釣、戶外活動等都會使用,不僅如此,連常見的眼鏡、手鐲、耳墜、發光球、戒指、手環、手機吊飾等,也常摻有螢光劑。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謝和霖說,螢光棒外表材質是塑膠的聚乙烯塑膠材質,內含過氧化物和酯類化合物、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等,具有毒性及致癌可能,使用不當恐造成環境衝擊。
環團調查,部分廠商對螢光棒性能標示不足,曾有民眾過度彎折或刺破螢光棒,造成螢光劑外洩噴到眼睛,險失明。謝和霖也說,螢光棒若未妥善處理,塑化劑有毒物質一旦被焚燒,可能產生有毒氣體,造成空氣汙染,對環境造成更大破壞。
環保署技監林建輝提醒民眾,參加跨年晚會,最好不要使用螢光棒,並盡量以手機代替。由於目前毒物管理法並未將螢光棒列管,因此無法強制禁止使用,只能請各縣市加強回收及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