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為保護學子身心健康,自去年開始推廣運動傷害防護員到校服務計畫,從去年四所學校,今年增加為十四所,計畫接下來兩個年度各增加二十名防護員投入,使學子在追求高度競技運動成績的同時,也能兼顧健康。
體育署近年來大力推動校園運動,各學校也努力發展運動團隊,卻苦無運動傷害防護員,學生運動與訓練時,很容易便釀成了運動傷害,嚴重者更可能形成一輩子傷痛。
依據學校衛生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四十班以下者,設置護理人員一人,校護對於外傷的處理得心應手,但對於運動傷害及運動防護卻不在行,更何況一個人必需面對一千五百人,根本無濟於事。
各級學校都應該設置運動傷害防護員,卻可能排擠到原有編制,如果能夠讓衛生組長或體育組長(有些小學校是體衛組長)改由運動傷害防護員兼任,不但能讓老師免兼行政職而專心教學,也能協助校護即時提供學生運動傷害的預防與處理。
陳宏煇(新北市/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