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站》何謂體罰 資料來源/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2007.01.28 語音朗讀 101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的定義,「體罰」指的是用身體力量,造成學童某種程度痛苦或不適感為意圖的懲罰。多數體罰包含用手或是棍棒、皮鞭、皮帶等工具來掌摑、拍打或鞭打兒童。但是體罰亦可包括踢踹、搖晃兒童,以及拉扯頭髮、賞耳光、強迫兒童維持不舒服的姿勢。此外像是燒燙皮膚或強迫餵食,例如用肥皂清洗兒童的嘴巴或強迫兒童吞嚥辛辣物等……,也都在體罰範疇。除此之外,委員會也認為「體罰」還包括貶低兒童人性尊嚴的非肢體形式懲罰,如羞辱、毀謗、威脅、恫嚇、嘲笑兒童等性質的懲罰。 前一篇文章 《不體罰也能把學生教好》焦妮娜 幫孩子自我管理 下一篇文章 農產有履歷 吃得更安心? 熱門新聞 01台南鐵路地下化10月17日通車 站前廣場變徒步區2026.10.1102煙火映照 中華民國生日快樂 2026.10.1103盲人拼樂高 一「點」都不難 2026.10.1204印度蟑螂運動創辦人 迪普克獲釋 2026.10.1205兔子奧運 毛孩凌空跨欄萌翻天2026.10.1506巴拿馬7.7強震 全國緊急疏散 2026.10.1107國慶演說 賴:打造山巔之城2026.10.1108檢舉惡搞動物影片 中止傷害2026.10.1109社論--小偷失業 詐騙猖獗2026.10.1210國旅補助經費執行26% 花蓮最熱門2026.10.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愛滋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