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解釋,女性勞工可請五十六天產假,產假期間薪水是依生產前已領取或屆領的一個月工資(需除以三十按天計算),若低於生產前六個月平均工資,需以平均工資計算,新規定即日起上路。
此一解釋,讓因為懷孕、生產,遭到「變相減薪」不公平現象得以減少,稱得上是婦女勞工的福音。
依照舊有規定,婦女勞工產假期間的薪水,常常是減少的,讓年輕人對於生育裹足不前,希望勞動部對於產假期間薪水的解釋,能夠得到企業主的善意回應,不要再以增加企業經營成本為由,對有生育意願的婦女給予不公平對待。
經濟因素使得許多年輕人不敢生育,企業千萬不能為了降低人事成本,一再壓抑薪資水準,畢竟一般家庭都仰賴上班族的雙水維持生計。
如果還在孕婦產假薪水上斤斤計較,如何讓員工為公司企業賣命呢?
孩子可以為家庭帶來無比希望,道德勸說企業,提供家庭育兒的支持力量,或許有些困難。
但是政府做為勞工的後盾,強制要求企業給予足夠的支撐,將是解決少子化危機的策略之一。
除了政府積極規畫友善的育兒環境外,企業也拿出社會責任,配合政策減輕父母育兒的負擔,這樣提振生育率才會有成效。
亞南(花蓮縣/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