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為落實輔導機制,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學生輔導法》草案,未來高中職以下學校將從一○六年八月起,挹注四千餘名專任輔導教師,並為須持續輔導的學生建立一套輔導轉銜機制,不因學生轉校或升學而中斷。
教育部學生事務暨特殊教育司科長柯今蔚說,為擴充輔導教師,《學生輔導法》草案明定中小學輔導編制員額。其中,國小班級數在二十四班以下,設一名專任輔導教師,四十八班設二人;國中班級數在十五班設一名,三十班設二名;高中職十二班以下設一名,二十四班設二名,以此類推。
教育部表示,若依此方式計算,未來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人數,將會從八百多人提高至三千三百多人;國中從一千二百多人增加至二千餘人;高中職從一千三百多人增加至二千人以上。
柯今蔚強調,輔導教師人力會採取「逐年增加」方式,非一步到位,預計高中以下學校共將增加四千零四十二名專任輔導教師,經費也將從二十七億七千萬元,上調至六十億元。
但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兼任副教授蔡順良認為,「專任輔導教師的質比量重要,光擴充人力,不代表能解決學生輔導問題。」他建議,教部應先思考學校專任與兼任輔導教師配置與權責畫分,將輔導品質帶上來,再考慮擴充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