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這是七年來第六次修法,除提高攙偽、假冒刑罰外,也把危害人體健康、致人於死以及致重傷者的罰金都提高十倍,最高可罰二億元。
餿水油再爆食安危機,衛福部提出食管法修正草案,提高罰責、罰金,為避免「一事不二罰」,草案還刪除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賦予法院裁處法人罰金的條文。
衛福部表示,新法雖然不會溯及既往,對強冠公司的處分不會增為二億元,還是維持高市府已處分的五千萬元罰鍰;但在取消「一事不二罰」的規定後,可以數罪併罰,未來還有詐欺等部分,可以給強冠公司及郭烈成相關處分,不會輕判,避免重演大統混油撤銷十八點五億元罰鍰的情況。
食藥署長葉明功指出,若立法院在一個月內三讀通過修法,就可用新修條文起訴強冠和郭烈成,還可追討不法利得。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費鴻泰說,最快十月三日可以付委,若不復議,最快十月底可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