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古代傳說中的鳥王,雄為鳳,雌為凰,「鳳凰于飛」,原意為鳳凰相伴高飛。後比喻夫婦和睦、夫唱婦隨。
典出《詩經.大雅.卷阿》:「鳳皇于飛,翽翽其羽。」
另,《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初,懿氏(陳國大夫),卜(燒龜殼以占吉凶)妻(嫁給)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陳曾為舜后,姓媯。有,無義)之后,將育于姜(齊國之姓)。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卿之長)。八世之後,莫之於京(大)。」
原文大意是,莊公二十二年(西元前六七二)初,陳國大夫懿氏將要把女兒嫁給敬仲,事前要占卜吉凶。他的妻子占了「吉」相。這「吉」表示說:「夫妻和睦,如鳳凰相併齊飛,和聲嘹亮。媯的後人,生育了姜,到了第五代便會昌盛起來,與正卿並列朝班。八代以後,將沒有人會比他後人的官階更大的了。」
因此,「鳳凰于飛」一詞成為夫婦感情親蜜的引喻而流傳開來,如〈唐.李白.早夏於將軍叔宅與諸昆季送傅八之江南序〉:「重傅侯玉潤之德,妻以其子,鳳凰于飛,潘楊之好,斯為睦矣。」
今則多用在婚禮上以祝賀新人,比如說:「在你們的大喜日子,我祝賀你們鳳凰于飛,百年好合。」
甚至有一首老歌就叫〈鳳凰于飛〉:「酘酘分離不如雙棲的好,珍重這花月良宵酘酘要學那鳳凰于飛在雲宵酘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