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有一名婦人,在十個月內到十一家診所看病,領了八千一百九十二顆安眠藥;藥劑師說,如果把這些藥全部吃下,平均每天得服二十七顆,如沒有及時洗胃,必然致命,而這名婦人當然沒全部吃掉,因為她還繼續向不同診所領藥。
筆者有位長居國外的朋友,每次返台必南北奔波看醫生,領取大量止痛藥、降血壓藥、舌下片等,問他怎能吃得完?他神秘一笑說:「一人領藥、二人服用;省了老伴的機票,還可以助人。」
這兩個事例顯示,不少人能以「重複看診」方式領取大量藥物,健保局的管理不嚴謹,健保豈會不虧?對這種「過量取藥、濫用藥物」現象,衛生署、健保局、管制藥品管理局等單位應聯合作業,建立稽查機制,就來源與使用對象加強管控,以遏止醫師濫開藥、病人亂用藥的流弊,防堵健保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