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健保第2波新的健保支付制度DRG政策7月上路,消基會今表示,DRG上路有利有弊,有可能出現輕症重醫、重症不醫、費用移轉等負面效應,消基會提醒病患保留費用明細、問清楚分次手術或轉診原因、出院後不適是否因治療未完全。
DRG是「診斷關聯群」(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的縮寫,是按照「住院病患」的住院診斷、手術處置、年齡、疾病嚴重度等,將住院病人分為不同疾病群組。在DRG實施以前,健保給付給醫院的制度是「論量計酬」,但DRG上路後,將改成同病同酬的「包裹式給付」,也就是相同病症的類別,就給予相同的健保給付。
消基會表示,「輕症重醫」即醫院可能將輕症病患診斷成重症,用以申報較高的醫療費用群組;「重症不醫」則是醫院針對醫療費用較高、較無利潤的重症病患推說醫院無法治療,建議轉院或出院,如此狀況可能會造成醫療人球現象;「費用移轉」則是醫院將醫療費用轉成自費。
消基會健保委員會委員滕西華提到,醫生不能選擇病人,DRG之下,有醫生收到輕症的病人,自然會為醫院創造較多的盈餘,但專長治療重症病人者,反而會被扣上「害醫院賠本」帽子,甚至還有部分醫院經營者會把超過DRG醫療費用轉嫁給醫生,消基會呼籲政府應該要加強稽查,捍衛醫病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