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澎湖復興航空空難,有位去年底通過特考分發澎湖的倖存者,向前往探望之政府官員表達懼怕再搭飛機,希望調回本島服務,政府官員似擬應允。我忝為公部門曾承辦考試業務的人員,略書淺見。
國家考試用人制度歷經多年實施,已經建立堅強的公信力,可由愈來愈多考試皆希望委由政府考選機關主辦獲得明證。
一項經得起考驗的制度經過多少人辛勞,方能獲得大眾信服,若輕易啟動特例,公信力恐將毀於一旦。
以該員通過之「特考」而言,是項考試特質乃分區考試分區錄取與遷調年限限制,不若高普考試之全國考試與全國錄取,特考有較多策略可供運用。
我曾與特考類考生晤談,報考外島者不外乎著眼於錄取率、外島地域加給或住家因素等。當初考試簡章必有敘明須服務滿幾年始能申請調動。
若同意該員所請,試問他日如有重大特殊事件(非限定類此空難事故),是否亦可要求比照辦理?
另一方面如此例成真,若該類科名落孫山首位考生提出遞補訴求,主政者又該如何自圓其說呢?
其實以現制來說已有相關規定可供運用,犖犖大者諸如公傷假、延長病假或留職停薪等,視狀況申請。
如果該員始終無法克服搭機恐懼,不妨考慮辭職重考,職缺留給其他願赴外島的考生,維護國考嚴謹。
某位曾擔任部會首長之學者嘗言,現今是理盲、濫情的社會,導致政府施政難以從長計議,常淪為只求速效或掌聲,招來反效應。
蘇啟雄(高雄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