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卡通片《哆啦A夢》男主角大雄總是被胖虎與小夫聯手欺負,多虧哆啦A夢拿出寶物相救,終於化險為夷。
這樣簡單的劇情,創造出無數單元卡通,是好幾個世代共同的成長回憶。若說要為我們社會裡的團體霸凌找理由,像部分家長團體那樣把《哆啦A夢》的暴力情節推定為凶手,實在太牽強。
在作者藤子不二雄的設定下,有暴力傾向的胖虎是永遠的輸家,靜香的愛終歸于平凡善良的大雄。
何況在大長篇的冒險中,超越日常打鬧的是全體的堅定友情,甚至可對同伴捨身相救。
胖虎的暴力和小夫的尖酸無疑是存在的,但對青少年的影響卻不能單單抽出脈絡來理解,特別是這兩種行為在整個故事結構中作為負功能或是製造問題,而平衡故事完整性的正功能項目或解決問題的手段,正是哆啦A夢對大雄無條件的愛相較之下。
類推地說,《哆啦A夢》裡沒有胖虎與小夫就可以了,即使那樣的故事結構必然崩潰。既然《哆啦A夢》把善惡單純化已經是一種適應青少年思辨能力尚不成熟的安排,家長團體的單面主張就會是一種倒退,使青少年的認識幼體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作為監理傳媒的官署,當然不能不回應人民的陳情。然而這已牽涉到表意自由的範疇,而表意自由的根據,正是因為我們社會共同對思辨能力有信心。如果要求《哆啦A夢》的下架是對思辨的否定,甚或鞏固了家長對青少年威權。
張時健(台北市/研究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