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颱風天送披薩,有保障了!中颱麥德姆來襲,雇主若未提供外勤勞工安全帽、安全交通工具等防護,可依新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重開罰三十萬元。另外,勞工雖不像公教人員有颱風「假」,但縣市首長若宣布停班,勞工可不出勤;不過,雇主也能扣薪。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說,月初甫上路的職安法增訂颱風天外勤人員防護規定,麥德姆來襲,將成首次適用新法的颱風。
職安署說,職安法修正要求雇主應在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措施以免勞工發生職災,並授權勞動部另訂標準,該署因而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訂颱風天外勤作業規定,要求雇主應有風險評估,如讓勞工出勤,除應視危害提供救生衣或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也應提供像汽車、計程車等安全交通工具。
職安署舉例,像送披薩、飲料、速食等外勤人員,若颱風天騎機車不安全,雇主就應讓外送人員搭「小黃」送餐;採訪災情的新聞工作人員,雇主也應視狀況提供安全鞋或安全帽、救生衣等設備。
職安署說,違反規定可罰三到卅萬元,勞工也可主動向各地勞工機關申訴。該署已訂有「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及「新聞採訪人員安全衛生指引」供雇主參考。
條件司強調,沒有颱風假的勞工,只要居住所在地、上下班途經地和工作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原排定上班的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能視為曠職、有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不過,雇主可扣勞工當天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