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表示,由於高等教育質量失衡,包括大學、技專校院、私立學校的轉型或退場機制已經建立,教育部初步擬妥私校退場需符合五項條件,包括學校連續五年收支不平衡且負債大於資產、學校近一年積欠教職員工薪資三個月以上、全校生師比連續五年不成比例、連續五年教學及研發設備經費逐年下降百分之十、連續五年學校帳務處理不清楚經會計師查核違反相關規定者,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即必須退場。
在大學校院方面,未達一定教育品質的學校應限期改善,情節嚴重者,相關系所將予減招或停招;研修私立學校法增訂合併與改制相關條文,使停辦、解散、清算等學校退場機制完備;建立完備大學評鑑機制,加強公私立大學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及補助評鑑,以競爭性經費獎優汰劣。
技專校院方面,教育部將輔導監督學校轉型,技職學制能夠強化終身學習體系,鼓勵二專、二技學制轉辦進修專校及進修學院,以利在職人士回流短期進修,取得學位;逐步整合性質雷同的進修、夜間、在職專班等學制;鼓勵現行技專校院繼續發展,為企業界培育中、高級技術研發與管理人才。
針對多數民眾在少子化趨勢下認為教育經費仍應寬籌、不贊成偏遠地區小型學校併廢校,教育部九日回應,近年政府編列的國民教育經費佔整體教育經費比例約百分之七十一,六年來國教經費都呈逐年增加趨勢,一共增加四百七十八億元,成長比例達百分之十一。
教育部基於考量學校規模,已研擬小型學校發展評估指標,供地方政府參考,作為評估小校是否整併的篩檢工具,也多次重申要把偏遠或原住民地區學校擔負部落文化傳承、社區發展及終身學習場所納入考量,不論改制或整併,都應把學生受教權益列為最優先考量,必要時可用混齡方式替代整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