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十日表示,九十六年度台灣省暨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有兩項重要作業變更,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性選填志願,將改由取得測驗成績後,再依興趣、性向選擇適當的學校,而智能障礙、學習障礙及自閉症類的初步安置,則改由唱名方式辦理,家長或委託代理人必須到場繳交資料。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性選填志願學校,今年有兩項重要變更,相關簡章報名表十九日起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台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及「台灣省及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資訊網」等各相關網站公告,需要者可自行下載使用。
有意參加就學安置的學生,可於三月一日起到三月十六日就近向原就讀國中報名,並依照各安置類別作業流程辦理。
智障類高中職特教班能力評估定四月二十八日舉行,成績通知單五月四日寄發並提供網路成績查詢,安置作業採唱名現場分發,家長需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繳交志願,六月一日放榜公告。
視障類甄試加考寫作測驗,定四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在國立台南大學舉行,五月十四日、十五日開放網路選填志願,依考生成績、志願進行安置,六月一日放榜公告。
聽障類報名學生六月十一日到十三日上網填報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及志願學校,由安置委員會依學生成績、志願等安置,六月二十九日放榜公告。
學障及自閉症類報名學生,須參加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並參加所屬作業區辦理的唱名現場分發,六月二十九日放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