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指出,游泳池不合格比率上升到百分之四十九,「救生員人數」和「合格救生器材」不合格率連續三年上榜。
各縣市政府游泳池查核作業都採「預先告知」,在「預先告知」的狀況下,不合格比率還連年上升。
關鍵在業者沒在期限改善,縣市政府和體育署只能在網站上公布名單,提醒民眾小心選擇,並沒有罰則。
暑假將至,民眾游泳需求增加,游泳池不合格率如此高,教民眾何以安心?
為了保障民眾戲水安全質,縣市政府查核作業應改為「不預警檢核」,期限未加改善的業者,要有相關罰則,否則業者有恃無恐,改善與否自然也就不太在意了。
每年暑假前,學校都叮囑學生戲水要選擇合格泳池,但如果主管單位無法落實管理,戲水發生意外,誰負起責任?
李學(嘉義市/國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