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米粉被食藥署逼得改成新竹炊粉,大家終於見識到台灣公務員的行事態度。
其實,這不是百分之百純米做的米粉,才能標示米粉的問題,而是新竹米粉該怎麼在包裝上標示成分的問題。就這麼一個簡單的事,食藥署卻得天怒人怨,讓人開了眼界。
新竹米粉在台灣行銷上百年,已成通用的品牌名稱。消費者買新竹米粉,依據的是喜好的口味及對產品的信賴度,而選擇張家或李家的「新竹米粉」。
食藥署的觀念,一定要米做的,才能叫米粉,不是純米做的,就不能叫米粉。這種觀念如果硬要執行的話,台灣可能會掀起一場翻天覆地的食品大地震。
先談最夯的鳳梨酥好了。依照食藥署的觀念,全用鳳梨做的才能叫鳳梨酥,否則只能叫調製鳳梨酥吧?那麼請食藥署官員吃吃看,全用鳳梨做的鳳梨酥,能入口下嚥嗎?能成為大陸客的最愛嗎?
再談米苔目,業者為了賣相好、口感好,要增加Q彈性,加了不少地瓜粉、樹薯粉或者太白粉。甚至有些米苔目,幾乎都用太白粉和麵粉做成,沒有米成分。難道食藥署也打算把台灣這個傳統小吃,一併改名?
消費者、食藥署官員都要認清事實:食品改良是人類生活進化的一部分,也是人類生活精緻化的要項。不要因少數黑心廠商,在食品內加了有害身體的添加物,因噎廢食,把食品添加物、食品改良劑都當成黑心貨看待。
一個簡單的事實:用一整顆天然麥子磨成粉,沒有加任何添加物或改良劑,就做成麵包或麵餅,誰喜歡吃?能吃得下嗎?也就因只用麥子磨成粉,難以做成一般人可入口的食物,所以人類經過多年進化,在麥粉內加入不同的東西,做成不同的麵食。
新竹米粉為了迎合喜歡Q彈的消費者,業者就在米粉中加入玉米粉,有的業者為增加口感,也加了太白粉,或者麵粉。
添加原料,只要不是有毒、有害或不合法的添加物,都是業者發揮食品創意的作為。
食藥署管太多,只會扼殺業者的食品創意,沒有保障食品安全的效用,對消費者也無益。
高明章(台北市/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