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基本工資明天調漲為一萬九千兩百七十三元,勞動部昨邀地方勞動機關及專家學者,探討各縣市因地制宜訂定生活工資的可能性。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說明,基本工資和生活工資的概念不同,基本工資是定義勞工工資工時基本對價關係,後者的訂定考量則還要包含食衣住行和撫養、教養等能維持生活水準的費用,兩者有差距。
勞動部昨天下午邀請五都、各縣市政府勞動機關、工商業及勞工團體和衛福部、財政部和經濟部單位等,開會討論訂定「分區生活工資」的可能性。
會中討論到訂定生活工資能否有強制力?會不會造成同工不同酬及城鄉差距?此外政府財政負擔能力也是個問題。
劉傳名表示:「基本上訂定生活工資對民營企業並沒有拘束力,但對於民營企業卻能有帶動效果。」
劉傳名轉述會中專家學者以美國的作法為例,說明美國各州在基本工資前提之上,又依勞工生活狀況,對象主要是政府機構或與政府有採購補助關係者有訂定生活工資,這樣的作法確實也能帶動民營企業。
台灣的狀況,目前台北市已有訂定生活工資,受惠勞工約七千多人,勞動部的立場,也希望其他縣市能參考跟進,鼓勵各縣市能自訂生活工資。劉傳名表示,財政負擔應由各縣市政府因地制宜,自行考量。
至於城鄉差距問題,學者專家則認為,各地生活水準不一樣,不盡然是物價問題,劉傳名說:「願不願意到一個地方工作,有很多因素考量,城鄉差距雖是考慮因素,但不會造成絕對性影響。」同工同酬概念是在從事相同工作沒有差別待遇,但不該無限擴展到地區性生活工資的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