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頗具繪畫天分,有一天看到其他的街頭畫家為民眾畫人像素描,覺得自己應該也行,便前往士林社區大學學習人像繪畫,在老師的鼓勵下,順利通過文化局的甄試,開啟街頭藝人的生涯。」原本學商的廖憶萍,可說是半路出家,為興趣而畫的代表,她細數街頭藝人的好處:「當街頭藝人時間很自由,想畫畫時就出來擺攤,還可以結交各類的朋友。」此外,跟同好切磋的同時,增強自己的繪畫技巧。
廖憶萍認為,繪畫可紓解鬱悶;她建議生活不快樂,可以藉繪畫來調劑身心。擅於觀察人物的她,為客人畫人像素描時,能抓住客人的神韻,不管是寫實筆法還是Q版的漫畫,都能畫得十分傳神,而這都歸功她平日培養的觀察習慣。
她說:「我總是在搭乘捷運或公車時,會注意到乘客的表情,以速寫的方式瞬間抓住乘客的神韻,並掌握臉部五官的比例,當乘客笑起來眼睛與嘴角上揚時,思考該用何種筆觸呈現。」
廖憶萍不靠當街頭藝人維生,單純因為喜愛畫畫才申請台北市街頭藝人許可證,雖然她通過了審議,但她仍建議政府評選街頭藝人時應要鼓勵大於嚴審,最好能一張證照全台通用,才能將街頭藝術風氣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