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怡潔(左)昨天舉行記者會,指中部有員警欠綜所稅、營業稅與營所稅達四千六百萬餘元,要求財政部介入稽查;但對於該員警的身分,出席的國稅局官員低調表示,依據個資法不能公開。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立委陳怡潔昨天指出,四名公務員欠稅逾二千萬元,榜首是一名在中部員警,欠稅四千六百三十三萬元,積欠項目包括綜所稅、營業稅及營所稅;且該員警還經營砂石場。中區國稅局副局長張清課說,已追繳一百四十萬元,並做出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措施。
陳怡潔日前依財政部資料公布截至今年三月底,公務員與國營事業員工欠稅五千五百二十三件,總金額達二億九千四百一十五萬元;再向各區國稅局調出各局前十名欠稅情形,除榜首是一名基層員警,二、三、四名分別是醫院職員二千九百六十五萬九千元、某金融機關職員二千四百零六萬五千元、高雄的職工二千零一十七萬五千元。
陳怡潔表示,這名警員所積欠的項目為綜所稅、營業稅及營所稅,這是做生意的人才會積欠的稅目,警察除有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的規定,合理回推其資一年收入約二點三億元,是否涉及不法,要求相關單位繼續追查。
在陳怡潔詢問下,張清課表示,該警員與妻子在民國九十年九十五年私下從事砂石買賣,未辦理營業登記,欠繳總額包含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所稅及罰金,現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每月從薪水扣繳三分之一、二萬多元,國稅局事後輔導成立砂石行,完成營業登記,已對其作出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等措施。
此言立即引發現場一片嘩然,陳怡潔怒批公務員不能兼差,還從事砂石買賣,明明違法,為何國稅局還輔導其完成營業登記?張清課解釋,是否違反公務員不得兼差,須由權責單位處理。但張清課表示,並沒有把該員警違法事項通報該其上級機關。
媒體提問每月扣除二萬多元要追稅到何時,是否公布員警姓名?礙於《個資法》規定,無人敢透露該警察的個資。賦稅署稽徵行政組長許寧佑說,《稅捐稽徵法》規定,欠稅大戶必須符合條件,才能在每年七月公布。
會後記者根據過去曾曝光的新聞資料追問,行政執行署曾於一百年公布雲林縣某警察與其妻經營砂石行,當時積欠營業稅等高達七千多萬元,是否就是該員警?許寧佑仍堅持「照規定就是不能透露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