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滿紀
《菩薩地》的修行目標追求無上正等正覺,以《瑜伽師地論》(以下簡稱《瑜伽論》)的修行框架來說,即「十三住」之最後「如來住」。為達成此一目標,《瑜伽論》依「四重瑜伽」進行說明,並形成以「初持瑜伽」為主軸的修行結構。「初持瑜伽」的核心稱為「種性持」,依此「種性持」,三乘闊然有別。
一、四重瑜伽的結構分析
《瑜伽論‧菩薩地》由十五卷組成,此十五卷又依四階段之「瑜伽處」(註1)而立。《瑜伽論記》卷八云:
「一持瑜伽:出彼菩薩所覺之法,若因若果,總名第一持瑜伽處。二持隨法瑜伽:謂隨前法而起修,故名隨法。三持究竟瑜伽:由修成滿故名究竟。四持次第瑜伽:重明前義,謂品次第,故言次第。」(註2)
此中「瑜伽」,乃相應義;《瑜伽師地論釋》卷一云:
「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註3)
瑜伽行派將一切法統攝於境行果中,並以「瑜伽」一詞稱之,認為諸法皆為修行之方便善巧,故一切法皆是瑜伽,一切修行皆與瑜伽相應。《瑜伽論》甚而將四種瑜伽統稱為「持」,「持」乃「任持」義,以此表示四瑜伽在斷惑證真、度化為生的修行中,能可以孕育出「難忍可忍、難行仍行」的意志與韌性,同時能以一種綿的張力,鞏固起大乘菩薩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
然四種瑜伽在意義上雖都稱為「持」,但實際上只有「初瑜伽」以「持」命名,甚至初瑜伽的主要內容,也稱為「持」,這顯然是有特殊涵義的。
《瑜伽論》卷三十五云:
「云何名持?謂諸菩薩自乘種性最初發心及以一切菩提分法是名為持。」(註4)
「持」由三部分組成,即引文中之「自乘種性」、「最初發心」及「一切菩提分法」。「自乘種性」,即「種性持」。其以二種性為體,二種性即「本性住種性」與「習所成種性」。依瑜伽行派「五性各別」的說法,二乘種性或於一時遇到勝緣,暫發露水道心、修起大乘行,但因為不是「自乘種性」,所以終究還會墮回二乘行中,修證二乘果;必須要是菩薩種性修大乘行者,才可稱為「自乘種性」;非「自乘種性」者,任何修行都無法持久。故知,《瑜伽論》視種性為能修瑜伽觀行的種子,能為現行觀行作所依處;有了種性作依止,才能發起一切堪任力與大勢力,直至圓滿無上菩提。
「最初發心」即「發心持」。其以大願為體,願乃希求義;依此大願,菩薩初發之心才得以廣大深遠,遍向十方。《菩薩地》將發心分為自性、行相、所緣、功德、最勝等五項說明;認為發心乃趣入無上菩提的根本,是大悲等流,為菩薩學處所依止;足見發心是成佛極被重視的條件之一,從最初發起直至成佛前的最後剎那,必定都要具備的。然諸發心中又以初發心最為殊勝稀有,故依此命名。
「一切菩提分法」即「加行持」。其以六度及三十七菩提分法為體,具體內容乃指:一切菩薩學處及其所應具備的七種知識;前者包括四攝、六度、四無量、供養三寶、親近善知識、大乘三十七菩提分法等,後者則指菩薩自利、利他的途徑、四種真實、諸佛菩薩的威力、成熟有情的方法、精勤修學應持的態度及對無上菩提的認知。
據此,則知「種性持」乃無始以來形成的一種人格特質,以此為依止,才有「發心持」與「加行持」的修行因緣為生。「種性持」是先天的、永遠的,而「發心持」與「加行持」則是後天的、可轉移或捨離的。換句話說,「發心持」與「加行持」可以視為「種性持」的增上助緣,此二若缺,只會影響證得菩提的時間,但不至於失去證得菩提的機會。菩薩行者證得菩提的遲速,取決於其發心之深度、廣度與修加行的程度,但只要具備了菩薩種性,究竟證得乃遲早之事。準此則知,三持之中「種性持」為基本之關鍵所在。
二、「種性持」的關鍵地位
菩薩種性又分為「本性住種性」(以下簡稱「性種性」)與「習所成種性」(以下簡稱「習種性」),《瑜伽論》卷三十五說到:
「本性住種姓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姓。習所成種姓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種姓。」(註5)
「性種性」為無始以來成就的一種先天性稟賦,表現在眾生的「六處殊勝」上;「習種性」,乃「串習善根所得」,屬於後天修道的部分。除《瑜伽論》之外,印度諸論師中又以勝軍的解釋最能突顯菩薩種性的實質意涵,其以為若對煩惱障與所知障具有能斷除的潛在勢力,即稱此潛在勢力為菩薩所具有的種性。此說明確將二種障之斷除定義在菩薩種性中,作為抉擇三乘差別的主要依據,其實更具體闡明了菩薩種性的實際內容與實質意義。至於「習種性」,非新熏所成,而是「性種性」在十信以後聞法發心(即前節所說之「發心持」及「加行持」),藉由「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的操作模式才逐漸薰習成就的。
菩薩種性的殊勝,除了具有能斷二障的潛在勢力外,還可以由以下四方面得知:(註6)
一、根勝:菩薩本性屬於利根。
二、行勝:菩薩自利的同時,還能利他。
三、善巧勝:二乘人只於內明中修習善巧,菩薩卻遍於五明修一切善巧。
四、果勝:二乘人只證二乘菩提,菩薩卻能證入無上正等菩提。
另外,《瑜伽論》還提出「四隨煩惱」與「四種道障」,對菩薩種性中的「性種性」與「習種性」影響至深,是大乘菩薩在種性殊勝的優勢外,另一須步步為營的著力處所。
「四隨煩惱」即:
一、 放逸懈怠、增長煩惱。
二、依附惡友、為生惡見。
三、受人拘逼、心意迷亂。
四、資具缺乏、顧戀身命。
「四種道障」即:
一、未遇諸佛菩薩或善知識為說
無顛倒道。
二、雖聽聞正道,但顛倒修學。
三、雖無倒修學,卻緩慢懈怠。
四、雖勇猛精進,但資糧尚未成
熟。
「性種性」被「四隨煩惱」染汙以後,不僅影響了菩薩修學的時間,還有「受生不定」的可能;但即使墮入惡趣,菩薩與二乘人,甚至和無種性人生於惡道相比,差別還是很大的。菩薩入惡道中,即能迅速脫離;雖處惡趣,卻受苦輕微;雖受微苦,卻能增上厭離,生大悲憫心。這便是菩薩的種性殊勝所帶來的極大優勢,同時也證明了《瑜伽論》對菩薩種性的極度推崇,使《菩薩地》躍然成為十七地當中的主體位置。然而,種性菩薩如果遇到「四種道障」,則會影響「習種性」受熏的程度,致使無法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而必須拉長三大阿僧祇劫的時間,在「發心持」與「加行持」中修補諸漏。
故知,「種性」是因為具有能證菩提的可能性而被重視的,並非證悟的絕對保證。這就又回應到了佛陀在菩提樹下證悟時所說的:「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前一句乃種性殊勝所顯,後一句則依「四種道障」而立。
【注釋】
1.舊譯之《地持經》,將「瑜伽」
翻為「方便處」,新譯為「瑜伽
」。
2.《論記》卷十五,大正藏四十二
冊頁四八四上。
3.大正藏三十冊頁八八三下。
4.大正藏第三十冊頁四七八中
5.大正藏第三十冊頁四七八下
6.大正藏第三十冊頁四七八下至四
七九上
—摘錄自《普門學報》第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