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金鳳
從兩、三歲到國小四年級,是我童年中的黃金歲月。
兩、三歲時寄住在務農的外公家,因為食指浩繁,所以小小年紀也要幫忙一些農事,每天早上一覺醒來到天黑前一整天,都要到菜園、農田、墓仔埔、大埕頂幹活:除草、拾穗、放牧、晒鴨鵝毛。
日復一日卻不覺得辛苦,因為工作即遊戲兼休閒:除草時,比賽誰除得最乾淨;拾穗,可以換來一兩角零錢買零食;放牧時,一邊拿林投葉做各種童玩;晒禽羽時,在羽毛堆中玩藏木屐。
儘管每天早餐只有稀飯配花生米;一起床就光腳踩在牲畜屎尿滿布的泥地上;農作之餘還得沿街叫賣鳥來糖;晚上沒電沒燈照明,我們仍快樂無比,因為在大自然的沐浴下,我們從未生過病,健康就是我們的財富。
六歲,懵懂中隨著母親改嫁到台北,跟著外省籍的繼父住在眷村裡,開始過著與農村完全不同的生活,沒想到我的適應能力超強。
主食,從米飯改為麵食,餐餐吃得津津有味,至今水餃、烙餅都還能露一手呢!剛到眷村的前兩天,國語完全聽不懂,和鄰家玩伴還用比手畫腳的在溝通,兩三天後,說學逗唱已難不倒我了;半年後上小學,沒有一位老師相信我是剛來自農村的鄉下孩子;三、四年級時,被選為班長,每天早自習帶領全班同學朗讀課文,聲名大噪,還引來副校長的注目,有時還被派上升旗台演講。
之前在鄉下,從不知穿鞋是何種滋味,來到眷村上學後,竟然躍升為有鞋族:全班五、六十個同學,穿鞋子的只有幾位,而我是其中之一;睡覺,從三四個擠在一起的通鋪,換成屬於自己的小睡鋪,雖然睡覺不再有伴,溼冷的冬天,能窩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做自己喜歡的事,也是一種幸福。
在農村,天天都要工作,沒有假日之分,來到眷村後,假日周末,或有露天電影,或室內藝工隊歌舞特技表演,觀賞不用錢,全村總動員,歡樂無比;過年期間,一大早,大人挨家挨戶的拜年,恭喜聲此起彼落,一片歡樂融融景象;午後,小孩在一兩百來公尺的主要道路上玩炮仗,你來我往,炮聲笑聲震耳欲聾,為新年更增添熱鬧。
童年,橫跨農村眷村兩個領域,體驗了兩種渾然不同的生活型態,生活多采多姿,至今仍讓我回味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