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路燈亮」將變成民間企業的責任。新北市首創採PFI(民間融資提案制度)全面換裝、維修二十二萬盞節能路燈,要求通過里長滿意度等評核才分期付款給廠商,報修率高、維修太慢還可扣錢。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去年為台灣開出兩帖振興經濟藥方,首先就是推動民間財務主導公共建設的PFI;行政院近年也計畫以PFI在屏東、金門蓋長照設施,在彰化建汙水下水道,台北市政府則推動社會住宅。
新北市府指出,「PFI換路燈」技術、資金門檻低,預計下半年招標,有六家廠商很感興趣,應該可成為全國速度最快的PFI採購案。
市府官員指出,民眾很在乎路燈亮不亮,但要提高道路照明品質,又得加快路燈故障維修速度,公部門很難面面俱到,民間企業說不定做得更好。
新北市約有二十二萬盞路燈,其中能源局已補助四萬盞LED路燈;所有路燈由二十九所區公所維護,每年市府編列電費提供照明,各區公所也有例行性維護預算;這些錢,六年合計約三十三點六億元。
市府估計以現有預算全面換裝節能路燈需要六年,相同經費卻可要求廠商一年內換裝十八萬盞節能路燈,並管理維護全市路燈五年。
換裝成本約二十億元,六年電費支出可降為九點六億元,市府先享受後付款,不增加現有財政負擔,又可減排九千多公斤二氧化碳。
未來新北市民反映路燈問題,將由廠商設立單一窗口受理跨區服務。市府指出,廠商的服務成效訂有績效指標,至少有換裝率、消耗功率降低率、平均照度、一九九九報修比率、處理時效、里長滿意度等,評核達到期望最低水平程度才決定是否付給服務費,不滿意可扣減或不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