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新竹縣關西高中食品加工科三年甲班學生,將三年來手機在教室充電用的電費九千二百元,交到校長吳原榮手上。學生認為帶手機到學校充電,不屬於共用電費,不應讓學校負擔,應自己付費。
學生一天電費算一元,並不向父母拿錢,堅持用自己的零用錢付手機電費。吳校長驚訝說,這是頭一次碰到善良自律的學生,媒體透露此善事,希望經過報導,讓更多公私立學校師生有更多啟示。
吳校長說,從事教育工作以來,第一次看到有學生主動幫學校付電費,豈只令人感動與敬佩而已!新竹縣關西高中是國立高中,學校有電費預算,沒有規定這些費用要由學生負擔。
學生願意在畢業前夕以這種「自首」方式償清,一如導師施榮文表示,當初得知學生有這樣想法時很高興,他告訴學生這是一個品德教育機會。
這些年來全台各級學校的水電費用只高不低,雖然教育部一再呼籲要節約,有些學校會設定「關卡」達到「公私分明」與守住不必要的水電費支出,但是就手機充電與插電的三C產品使用,當學生認為不用白不用時,每個月讓學校電費的占整體支出比例逐月增高。
當人手一支智慧手機與行動電源的大量電費,概括由校方承擔「電債」,何其不合理呀!現在已經由關西高中食品加工科三年甲班學生一舉「戳破」,希望因學生們的誠實而「見賢思齊」,有更多師生知道自制,效法關西學生一起站出來自付電費。
林泉利(新北市
/退休教師)